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来源:内蒙古察哈尔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05-30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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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由国家(地方)主管部门指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体,评估主体应具备工程咨询资质,制定评估工作方案

二、程序:先由项目单位和设计单位编制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管理部门指定评估主体、评估主体开展工作,之后出具评估报告

 1.收集和审阅相关资料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拟建项目前期审批相关文件,包括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

 2.开展调查核实,充分听取意见

 3.认真分析预测,全面评估论证

 4.组织专家咨询评审,确定风险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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