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临时占用林地
1.所需提交的材料:
(1)用地单位提出的临时占用林地申请
(2)旗县林业局向市林业局提出的临时占用林地申请
(3)临时占用林地的建设单位法人证明
(4)建设项目批件
(5)使用林地申请表
(6)补偿和补助协议
(7)旗县林业局填写的现场查验表
(8)旗县林业局关于森林植被恢复设计的确认文件
(9)林地权属证明
(10)有资质的林业勘察设计单位编制的征占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征占用林地森林植被恢复作业设计
2.办事流程:
(1)受理
(2)审查材料、补正材料
(3)召开征占用林地专家评审会
(4)评审通过的,由市林业局以文件形式批准申请人的申请,同时按规定收取植被恢复费;评审没有通过的,市林业局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内
4.实施许可部门名称:乌兰察布市林业局
二、征占用林地审核
1.需要提供的材料:
(1)用地单位提出的占用征用林地申请
(2)旗县林业局向市林业局提出的占用征用林地申请文件
(3)占用征用林地的建设单位法人证明
(4)建设项目批件
(5)占用征用林地申请表
(6)补偿和补助协议
(7)旗县林业局填写的现场查验表
(8)林地权属证明
(9)旗县林业局关于项目建设占用征用林地森林植被恢复设计的确认文件
(10)有资质的林业勘察设计单位编制的征占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征占用林地森林植被恢复作业设计
2.办事流程:
(1)受理
(2)审查材料、补正材料
(3)召开征占用林地专家评审会
(4)评审通过后,市林业局向自治区林业厅提出征占用林地申请文件和专家评审意见书
(5)上报自治区林业厅审批
3.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内
4.实施许可部门名称:乌兰察布市林业局
三、 办理林业手续流程表
1.立项文件
2.规划条件
3.林业勘察可研设计(需5个工作日)
4.区林业局组卷(需7个工作日);
5.报市林业局专家评审(需5个工作日)
6.报林业厅审批(需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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