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实行备案制。能源类备案项目由盟市发改委审批,其他备案类项目由所属旗县发改局审批。
一、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各有关发展建设规划以及《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
二、项目投资协议或政府议定事项通知
三、办理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提交的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其他材料。
项目申请单位对所有申请备案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四、办理流程:
五、网上申请 →受理→审查→投资项目同意备案告知
(注:登入内蒙古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办事大厅平台上进行项目申报,网址:http://www.nmgtzxm.gov.cn)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