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全面压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筑牢安全发展防线,察哈尔高新区管委会于3月21日,在管委会5楼会议室对高新区所有在建项目召开2026年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约谈会。

察哈尔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刘俊平出席会议,高新区建设局相关工作人员及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当前正值春节后复工复产前期,同时是察哈尔高新区项目建设提速增效、企业生产繁忙的关键阶段,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交织叠加,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在建项目复工复产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责任
三方须共同秉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协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健全安全管理体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全体施工人员开展岗前安全培训及应急演练;加强高空作业、临时用电等危险环节安全防护,定期开展安全巡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实行闭环管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规范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管理,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及应急演练;制定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文明施工“六个百分百”及卫生保洁责任
三方须协同配合,严格落实文明施工“六个百分百”及施工区域内外卫生保洁要求,坚决杜绝扬尘污染、施工扰民及卫生脏乱等问题:规范设置连续、密闭的施工现场围挡,并做好日常维护;对施工现场各类物料实行全面覆盖、分类有序堆放;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标准化冲洗设施,所有驶出车辆必须冲洗合格后方可上路;对施工现场主要道路、作业区域及物料堆放区进行硬化处理,完善排水设施,严防积水、泥泞;若涉及拆除环节,须实行湿法作业;选用手续齐全、合规达标的密闭式车辆运输渣土,严禁超载、遗撒;负责施工区域外周边指定范围和道路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及时清理散落物料、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主动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及环卫部门的检查整改。
三、施工现场生活区配套设施建设安全责任
三方须协同负责工地食堂建设、食品安全及工人生活区配套管理,保障施工人员饮食安全、身体健康及居住环境达标:建设单位监督施工总承包单位按规范建设食堂、完善生活区配套,审核相关方案并督促整改问题;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标准化食堂、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规范食材采购、加工等流程,加强食堂人员管理,同时负责生活区规划建设与日常管控,完善宿舍、卫生间等配套设施,做好消防安全和卫生保洁;机电安装单位配合做好相关管理,引导本单位人员文明就餐、居住。三方共同严把食材关口,确保食堂人员持证上岗,定期清洁消毒食堂及生活区,规范处置垃圾,主动接受监督并及时整改隐患。
四、农民工工资发放责任
三方须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要求,坚决杜绝欠薪行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建设单位按工程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资金,主动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协调解决工资支付相关问题。施工总承包单位履行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建立农民工实名制及工资支付台账,做到“一人一档、有据可查”,按月将工资直接发放至农民工个人账户,严禁克扣、拖欠及委托第三方代发,同时监督机电安装单位工资支付,违规时先行垫付并追责。机电安装单位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资相关条款,如实上报人员及考勤信息,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不转嫁责任。三方严格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立预警机制,排查化解工资矛盾,妥善处置欠薪问题,严禁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
五、施工区域外道路环境卫生责任
三方须切实履行施工区域外道路环境卫生管控责任,重点做好工地周边道路的清洁保洁工作。及时清理道路上散落的建筑材料、渣土、施工粉尘及生活垃圾,确保路面整洁、无杂物堆积,杜绝因施工造成道路扬尘、通行受阻等问题;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巡查与保洁,建立常态化管控机制,主动排查道路环境卫生隐患;严格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及环卫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道路清洁不达标、物料遗撒等问题,立即整改、形成闭环,切实维护施工周边道路环境及公共秩序。
会议要求,全体参会人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筑牢安全生产思想防线,将安全生产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和底线,各参建单位签署《关于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机电安装单位履行施工现场管理等相关责任的承诺书》,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扛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将安全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传导、压实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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